本人毕业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2009年考取了司法职业资格考试,自2011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在执业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等法律事务。本人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详细>>
律师姓名:李伟玲律师
手机号码:15093630572
邮箱地址:liweiling411@163.com
执业证号:14102201111277511
执业律所: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兰考县司法局院内
《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当事人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只能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能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自行强制执行。而且,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只能是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其他任何机关、单位、个人均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征收决定的,也必须由委托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强制执行,不能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强制执行。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